2021 第十一屆 全國大專院校慢速壘球系際盃 OB組 競賽規章
一、 大會組織:
(一) 活動總召集人:李彥良
(二) 賽務組:李彥良
(三) 總務組:傅傳容
(四) 場地組:傅傳容
(五) 攝影組:楊高明
(六) 裁判長:李彥良
(七) 仲裁委員會召集人:李彥良
(八) 仲裁委員會委員:
二、 歷屆冠軍:
三、 競賽規章:
(一) 活動宗旨:使全國各大專院校的畢業學生有互相交流的機會,並藉此培養大學生運動的習慣,使其擁有適當的休閒及強健的體魄。
(二) 主辦單位:原創科技運動行銷有限公司。
(三) 承辦單位:全民棒壘王
(四) 協辦單位:1759、DotChi 多跡實況
(五) 贊助廠商:熱火體育(原朗創藝有限公司)
(六) 比賽時間:
- 中彰場 2021/09/25(六)
- 新竹場 2021/10/30(六)
(七) 比賽地點: w中彰場 彰化大肚溪壘球場、台中烏溪榮泉球場 w新竹場 竹北紅樹林球場
(八) 各組隊伍上限: w中彰場 上限24隊 w新竹場 上限24隊
(九) 參加資格: 以各大專校日、夜間部或研究院(所)學生相同科系所,畢(肄)業學生。 註一:研究所之學生,系所名稱與大學部相同者,可以併隊參賽;系所名稱不同 者,需主辦單位認定通過,才可以併隊參賽。
(十) 報名方式:採網路報名,請至粉專點選各場次專屬報名網址,透過1759一起玩球線上約團系統。 詳情請洽FB粉專 【全國大專院校慢速壘球系際盃】
(十一) 報名費:
- 彰化場 報名費:4000元
- 新竹場 報名費:4000元
(十二) 賽制:每場分為兩組分別競賽,預賽三取二,取8隊進複賽,複賽單淘汰至各組冠軍。
(十三) 比賽用球:熱火棒壘頂級比賽用球HS-720。
(十四) 獎勵辦法:
- 冠軍 獎盃乙座、禮品
- 亞軍 獎盃乙座、禮品
- 季軍 獎盃乙座
- 殿軍 獎盃乙座
- 參賽紀念品 每隊乙份
四、競賽規則
(一) 滿四局相差十分,五局七分(含)以上,提前結束比賽。
(二) 比賽時間每場五十分鐘,以主審宣告”列隊”開始計算,以大會為準。屆時若仍未賽完,則以屆滿時間這局為最後一局(時間屆滿前大會及裁判無告知之責任)。
(三) 小組循環賽: 循環賽採和局制,勝一場得3分、和局得1分、敗場得0分。 因本次有四循環組別,考量到公平性,以下皆以平均計算,平均積分(即積分/比賽場次)相同時以:
a. 相關球隊對戰成績。
b. 球隊總得分-總失分最多。
c. 總得分多
d. 擲銅板。
※ 單敗淘汰賽採突破僵局制(七局結束或時間屆滿時仍平手,則八局或時間屆滿之次局起採突破僵局)。
※ 突破僵局採滿壘有人、1出局開始比賽,棒次接續前局。
(四) 好球高度限3.65公尺,但不得低於1.82公尺,使用好球板。落地球擊中好球板及本壘板均算好球。跑壘者、守備員皆可使用本壘板及好球板進行攻防。
(五) 如有非合格球員出賽經舉證判定成立,判為『奪權比賽』,比數以15:0計,並沒收後面所有賽程。
(六) 比賽球隊應於開賽前10分鐘填妥『攻守名單』,並提交大會(攻守名單限填20人)。
(七) 球員應於於賽前個人備妥身分證至大會會台檢錄完成。
(八) 列隊查證先發選手之資格問題(含跨隊、冒名頂替),於雙方列隊時接受身份之核對,若無戴檢錄手環由預備選手更換。替補球員上場後,得隨時接受查核身份;開賽後,僅可查驗選手認證手環,不接受查核先發選手證件,若未攜帶手環則以違規球員論,如有手環但仍對資格有疑義得於賽後30分鐘內以書面申訴書提出。
(九) 本賽事得採九人開賽制,若只排九人,輪第十棒出局,第十名球員需列於先發球員,待球員抵達即可上場。
(十) 增額球員(EP)可交換、擔任任一守備位置
(十一)球衣可不統一,惟須有清楚之校系名及背號,若有相同背號者,請於Order單上註明差異(例如紅18.藍18),球褲使用長褲時依同款同色或是全白為主,如著非白色短褲則須全隊統一款式。
(十二) 擊球員嚴禁甩棒,第一次予以雙方警告,每場第二人次(含)以後,將被判逐出場。若因球審視為有故意之嫌或暴力傾向,則不受初次犯規之限制,可直接宣告出場。
(十三) 三壘距離本壘板前4.5公尺劃一垂直於邊線之白線,凡三壘跑壘員往本壘進佔時,若已通過(含踏觸)白線時本壘為封殺狀態,此線於比賽中由本壘夾殺、球往他壘傳出後消失。 (十四) 比賽球隊應自行準備雙耳安全頭盔(單耳不可使用)。擊球員未戴安全頭盔進入擊球區準備擊球,投手投出球後,擊球員被判出局。擊跑員或跑壘員,故意拋掉、取下頭盔時,將判其出局。
(十五) 凡是對大會裁判言語侮辱、推擠、挑釁、球隊罷賽及霸佔場地,判該名選手或球隊禁賽所有賽程。
(十六) 限使用符合壘球規則木棒。
(十七) 遇有本規程未訂事宜依據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19-2021年慢速壘球規則為準。
(十八) 於大肚溪球場賽事中,若擊出高飛球擊中高壓電線時為落地,依接觸點垂直處判定界內、界外球。
五、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大會隨時修訂之。